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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下的故事可以告訴我們,
好名字,不一定就有好運,更不一定是好人。

 至於他老媽,個人覺得教育失敗......不值得可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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兒子拿贓物盡孝 害媽送辦

2007/12/12 07:20 記者呂開瑞/桃園報導

桃園縣民劉德華把偷來的名貴手表送給媽媽當春節禮物,他的母親戴著手表炫耀,結果被失主發現報警法辦,兒子拿贓物盡孝,害得媽媽昨天被依贓物罪起訴。

桃園地檢署調查,住在平鎮市的劉德華(27歲)今年1月間,潛入離家不遠處的蕭姓婦人住處,偷取一隻價值10多萬元的女子手表、鑽戒和珊瑚戒子,春節前,他把名貴手表送給媽媽當做春節賀禮,表達孝心。

劉德華的母親陳阿嬌(56歲)在兒子送名貴手表後,明知兒子沒正當工作,還有多次竊盜前科,她沒問手表來源就戴在手上,還曾向鄰居炫耀「這是兒子送的名表」,吹噓兒子有孝心。

陳阿嬌戴著這隻名貴手表好幾個月後,今年8月13日,劉德華的竊盜案在法院開庭,被竊手表的蕭姓婦人當庭責罵和質問他「我的手表和鑽戒呢?」,劉被追問後說溜嘴「還在家中」,蕭姓婦人開庭後就到劉家,一眼就認出陳阿嬌手上戴著的手表是她被竊的名表,她問陳阿嬌「是不是我的手表」,陳阿嬌還回答「是啊」,蕭女氣炸,後來又在劉家找到她遺失的鑽戒等物,隨即報警法辦劉母。

桃園地檢署調查時,劉德華承認送媽媽手表,陳阿嬌則表示手表是兒子放在房桌上,她順手拿來戴,不知道是贓物,檢察官認為她明知兒子無業、愛偷竊卻有名貴手表,不可能是買來的,而是收受贓物,昨依贓物罪聲請簡易處刑。是一樁兒子想盡孝心,害得媽媽吃官司官的罕見案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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